与温州等地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被热炒而实际进展缓慢的情况截然不同,郑州合作建房的楼盘在默无声息之中已经封顶。在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与郑邙公路交汇处的建筑工地,有关知情人士手指数栋已经封顶的楼房给记者展示合作建房的初步“成果”。 据介绍,该项目发起于2005年4月,合作发起人叫李之海。该项目为小区式建筑,小区名称叫惠龙鸿运花园,距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所在地只有两分钟车程,共有属于210多户集资建房者的6栋楼房230套房子,大约5月份就能交房。“均价仅1380元/平方米,比市区开发商的楼盘便宜50%以上。”合伙人之一的王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8月,李之海了解到惠济区出台惠龙社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缺乏资金。于是他在与200多户集资者们考察地块后,确定了在这个地方合作建房的意向。个人集资建房业主委员会随即成立。由于没有相关的法人执照,也没有召开成立大会,只是大家推选出几个有威信并愿意参加集资建房的干部作为“领导人”。 “房地产开发在我国实行的是资质管理,土地经纪公司可以拿地,但怎么报建开发,产权将来如何办理,都是问题。”项目发起人李之海称,他们最初的打算,是召集齐志愿者后,以经纪公司的名义建房。但后来发现,对于房地产经纪公司建房,虽无法律法规限制,但没有先例。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他们跑了很多部门,相关部门均无法受理。为了克服个人建房的资质问题,业主委员会决定与一家名叫河南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商联合,参与惠龙社区的开发,终于促成了“借石攻玉”。业主委员会要做的是,开发前出资,选择开发商,严把质量关,控制开发成本,压缩开发商利润。“把开发商的开发利润控制在10%以内。” 业内人士称,郑州集资建房采取联合开发商的办法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另外走城中村改造的路子也是切合实际的灵活运用。实践已经证明那种纯粹的个人联合集资、联合拿地、联合建房的做法,在国内是走不通的。这就要求合作者们必须控制好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精打细算,从方方面面降低费用。 个人集资建房的“幼苗”能否在中华大地开花结果,在市场博弈中崭露头角,考验着合作者的智慧、理性和毅力,也考问着开发商的良知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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