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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20个税者不足10二手房交易市场淡中转暖

更新时间:2007-01-30 00:00:00 - 来源:苍南房产网 点击数:793 >> 我要发表评论

赵颖华摄

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8号文)突然现身。《通知》规定,个税征收于8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此前几天,全国各地的房屋产权过户中心遭遇人满为患的景象。据统计,7月27日、28日、31日3天内,北京市二手房总过户量就达到3660户,日均1220户。而8月1日当天的过户量却不足100户。看看8月上旬的二手房市场,确实出现了交易冷清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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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8月25日,记者在走访北京二手房交易市场时却发现,不少中介、旧房市场的二手房交易信息明显比8月初多了许多,前来问询者也不少。在中大恒基小庄店,记者从业务员说话的口气中感到二手房市场开始转暖。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二手房交易的交税情况是有90%的人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交的人很少。据业内人士分析,就1%的房产个人所得税税率来讲,对二手房市场影响微乎其微,这也是二手房市场淡中转暖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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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买价”叫板“净卖价”

8月初,记者在一家房产中介看到一位前来咨询卖房事宜的房主,业务员问这位房主准备净卖多少钱?这位房主说40万元,并问如何交税?业务员回答,税可加到买房人身上,并使劲追问是否出手。而现在记者看到的却是业务员对前来卖房人的热情度大打折扣。

以往卖方要求“净价”出手几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买方多数也是在无奈之下被动接受。而且买房人还要替卖房人交税。在近日,这种现象发生了逆转,有买方大胆地提出了“净买价”的要求。爱家房产中介近期有这样一单业务。挂牌价为65万元(净),加上过户所需税费预计买家需支付3万元左右。而买方经过考虑后,则提出了64万元净买价(包括所有的税费)的要求,这样算来相当于还价4万元,卖房者实际拿到的房款约在61万元左右,谈判难度相当大。但经过经纪人的一番努力,急于脱手的房东最终还是同意以这个价格成交。当年卖家的“净卖价”已变成买家的“净买价”。在观望气氛笼罩下的二手房市场,买方占据了主动权。据了解,近期二手房市场中小户型房源增多。二手房成交的主要是70万元以内的中小户型。成交价格基本控制在8000元/平方米以内,而一些建造年份较早的房源(1990年以前的)成交价格甚至更低。无论是新盘的低价入市,还是二手房的及时调整,目前的成交数据都表明:低价房源在此时更能引起买方的兴趣,成交的把握更大。二手房市场由卖方市场正向买方市场转变。一些卖不出好价钱的二手房开始转向租赁市场,使租赁市场房源大增,价格也有所下降。

“有效避税”后患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二手房交易时,不少购房者采用“黑白合同”、“假赠与”与“房屋典当”等“规则空白”进行避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实这里隐藏着重重风险。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不要采取不正当的方法避税,这样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一些二手房中介为达到尽快成交的目的,抓住买卖双方的心理,为双方出如何“合理避税”的主意。他们常用的方法是:

一、“有意压低交易价格”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专家提醒: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

二、假赠予方式。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目的,本无亲友关系,私下交易后,却以此名义经过公证将房产进行“赠予”。按照目前的政策,赠与过户只需买方缴纳4%契税,而买卖过户如果在5年以内需要缴纳5.5%营业税、2%或4%契税,以及个税。

专家提醒:针对“假赠予”,有关法规规定除公益捐赠不可反悔外,一般公民间的财产赠予,其赠予人可以反悔。

如果在房产交易中,双方表面办理的是“假赠予”,一旦发生纠纷,买房方因缺乏证据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三、“假租赁真交易”。由于房产可免税的年限未到,或干脆为“避税”,买卖双方交易后却不按规定办理缴税、过户、更名等手续,以表面的租赁合同替代交易合同。

专家提醒:假租赁真交易风险很大,一旦发生争执,受害方往往是买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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