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如脱缰野马般一路狂奔的房价涨势,一时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无论观点分歧有多大,有一条却是大家都肯定的。那就是质量、价格、土地、资金、诚信等等一系列问题正在困扰着中国的房地产业。这里,笔者谈一谈房地产领域中政府角色定位问题。 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角色定位,人们已经讨论得很多了。早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政企分开,要求政府从具体的经济活动中解脱出来。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在城市建设与房地产领域,有些地方政府介入具体项目的热情丝毫未减。“以地生财”、“第二财政”,“经营城市”等等口号此起彼伏,引发人们思索,在房地产这个领域,政府到底充当着什么角色?如果以经营者的身份出现,企图“以地生财”,企图将土地收益作为自己的“第二财政”,就必然与民争利,那还有什么公正可言?又如何保证能顾全大局,义无反顾地落实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难怪有人断言:“地产新政实施正面临强大的压力。尽管中央干预房价的决心很大,但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开发商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新政实施过程变得非常微妙”。看来,政府在房地产领域的角色定位问题还远未妥善解决。虽然个中原委十分复杂,然而可以断言的是,如果不能从法律层面上明确界定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如果不彻底纠正某些地方政府的经营意图和经营行为,任何宏观调控措施都将落不到实处。当一个地方的政府机构是以一种经营者的身份出现,并表现出明显的或暧昧的与民争利的经营行为时,你还能指望他有多大的决心和热忱,去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民的利益?难怪有些地方一边高喊“降低房价”,一边又千方百计地“抬高地价”。在这些地方,土地哪里还是他们用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资源,分明是赚钱盈利的工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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