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位合伙人竞拍购买两栋楼84套房 12月22日,对于林立人和他的个人建房合作伙伴来说是一个好日子。上午,他们通过竞拍成功买下两栋宿舍楼。这是深圳首次个人合作建房的成功案例,也使深圳成为继温州之后第二个出现个人合作建房成功案例的城市。 此次,林立人对参加竞拍一事表现十分低调。在拍卖的前一天,他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明天将要参加一个竞拍,如果成功了会告诉你详情。” 22日下午,在首届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研修班上,林立人向媒体宣布了竞拍成功的消息。 据介绍,成功竞拍的这两栋楼位于沙井,在广深高速沙井出口处不远。两栋楼均为宿舍公寓楼,因为债务问题被法院强制委托拍卖。其使用年限为50年,从1992年1月到2042年1月28日止。 两栋宿舍均为六层楼,每一层7套,共有84套房,每套46.15平方米,有独立的洗手间和厨房。总面积3888平方米,楼房后面有2086平方米的绿化带,每户还有一个车位。 林立人介绍,两栋楼的起拍价为428万元,最后以601万元成交,以此计算,其购房成本为每平方米1545元。摊到每个购房者身上,总价在7万元以下。 据了解,目前深圳有意参加合作建房购买这批房的有81人,这样还可以有三套空出。林立人说,在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的两年探索过程中,社会各界特别是义工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这三套房的指标将考虑分给这些义工。 相关链接 个人合作建房 “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通俗的解释是,一群人联合起来注册自己的房地产公司,从政府手里竞拍到一块土地,然后聘请专业的设计公司和房地产建设公司建自己的房子。它打破了以开发商为主体的传统经营模式,业主变成了项目的真正主人。 2004年下半年以来,“个人合作建房”这个名词通过各个媒体的宣传,变得越来越广为人知。在深圳、北京、重庆等城市,从这个名词衍生出来的各种模式先后诞生。 重庆模式被称为“联众置业模式”,即集资建房合伙人通过房地产公司代理建房。上海模式为筹集资金后买地自建房屋销售给业主,最后清算开发公司,结束项目。深圳创造了参与竞拍烂尾楼的新途径,被业界称为个人合作建房的“深圳模式”。 法律界有关人士表示,从民商法的角度看,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个人集资建房的规定,那么原则上说,这一行为就是合法的。 林立人与合伙人 深圳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是林立人,他是一名“五星级”义工,同时也是九九加一集团的创始人。2004年下半年,位于罗湖的烂尾楼中南大厦进入拍卖程序,林立人当时在朋友、生意伙伴圈子内谈了自己关于个人合作建房的想法,结果得到广泛响应。短短3个月内,有500多人表示有此意向。 2004年12月3日,中南大厦第一次整体拍卖。林立人等希望以7000万元拿下来。中南大厦当时起拍价为1亿元,由于没有竞拍者最终流拍。2005年4月12日,中南大厦第二次拍卖,起拍价调到8500万元,仍与林立人的期望有1500万元差距。最终,还是无人竞拍而再次流产。 在两度流拍之后,中南大厦第三次拍卖时,以8000万元成功拍出,为中航地产竞得,林立人等不得不再寻目标并最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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